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县乡镇(含县直机关派驻乡镇机构)公务员选调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12名,面向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全县乡镇(含县直机关派驻乡镇机构)公务员,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正职以下,职级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新晋升职级的应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6.违规进入机关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8:00--3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对象将《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xsxwzzbgbz@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表须如实填写、贴好照片,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工作年限或特殊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开具单位证明或介绍信。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5.考察。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50%、面试分值权重为5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合选调岗位的,核减选调计划。
6.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7.公示和试用。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至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360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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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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