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招聘16人公告(医疗岗13人)
为加强城步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名,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满后参加单位岗位竞聘确定岗位等级。本公告医师岗位、医技岗位需在办理聘用合同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基本原则和条件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8.本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engbu.gov.cn)、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chengbu.gov.cn/cbxrzj/index.shtml)进行公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准考证领取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四楼。
2.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外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4张。
3.相关要求:
(1)按职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也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考试其他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平均分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委托报名。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并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测试》两部分,考试实行100分制。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入围;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入围;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入围。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患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疾病的考生,体检为不合格。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与相关材料一并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engbu.gov.cn)、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调动。
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在体检环节递补一次,其他环节不予递补。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engbu.gov.cn)、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
5.未尽事宜,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解释为准。
六、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18274452507(肖)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0739-736992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361928
附件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报名委托书
城步苗族自治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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