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及有关规定,为做好新邵县2023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分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中小学公费师范生按照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安置分配。包括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安置到县职业中专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都要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都将记入档案。
2、分学段、分学科选岗。高中、初中选岗到校,小学、幼师选岗到乡镇。
3、不参加分配考试的,由县教育局根据编制情况安置到边远乡镇的边远学校。
4、凡提供虚假材料的,除记入诚信档案外,将延迟分配,并视其情节严厉追责。
二、考试对象
根据公费师范生管理及培养协议有关规定,参加这次分配考试的对象为:
1、2023年毕业于长沙师范、湘中幼专等10所学校的公费师范合格毕业生。
2、按照相关规定,因延迟获取教师资格证可以安置的2022年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考试办法
1、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统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毕业生分配选岗考试,考试方式以笔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量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另加写作(分值约30分)。教育局不指定复习教材。
2、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下列资料到教育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现场报名。交验: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加素质评价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整理装订)及评分表;②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素质评价
素质评价是根据公费师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个人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等因素进行附加素质评价(素质评价所提供的资料原则上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累计不超过5分。
五、分配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分配资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高中(职中)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加素质评价的总分)依序公开自主选聘学校或乡镇。总分相同时,素质评价高的优先;素质评价相同的,入学前中考成绩(高考成绩)高的优先。参与选岗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一经选岗,签订《聘任协议》,原则上在首聘学校工作不少于三年才能流动。
六、工作要求
1.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分配岗位、素质评价标准及计分、考试成绩和选岗通知等相关信息均按程序分阶段在公费师范生微信群和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其中,分配岗位在考试前公布。
2.为使选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岗分配考试的命题、考试、素质评价等环节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3.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有关工作;组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新邵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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