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规定,拟向本县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16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11名)。主要从事综合性服务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
1. 属本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 保洁员只限女性,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
4. 综合服务人员,男女不限,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45岁以下;
5. 非公职人员配偶,无小车,未曾被聘为公益性岗位;
6. 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村公益性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59岁以内,女性54岁以内;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属农村脱贫户或监测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75994623
3.报名资料
①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告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⑦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配偶,无小车,未曾被聘为公益性岗位的书面声明;
⑧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招聘方式
由花园阁湿地公园管理处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择优确定农村公益性岗位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11名人员入围,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逾期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3年。
五、工作待遇面议
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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