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湖南省公安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招聘人数49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湖南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人才网、“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长盛上东区君都云程酒店20楼2002湖南融智人力,联系电话0731-88944108。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23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
2.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需交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1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线下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https://www.rongzhirenli.com/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有效工作经历证明为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等有效工作关系证明材料、所获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6年8月1日;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40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1年8月1日。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有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成绩占比40%、专业技能测试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采取书面考试或实操考试形式。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侧重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工作意向和所报职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且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名单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体能测评与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包括吸毒检测(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平台)。
(五)资格复审与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与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
有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4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体检、工会福利。
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招聘组织部门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1.考生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
2.考生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28天内无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地级市、县(区)旅居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考生在考试或测评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4.考生须提供考试或测评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前14天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考试或测评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考生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承诺书的。
2.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5.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
6.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考试或测评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考试或测评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咨询电话:0731-84590838(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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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湖南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2.湖南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3.湖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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