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冰、抗震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道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30名,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综合应急救援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等情况,并符合政审要求。
3.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2米(含)。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
5.吸毒和有过吸毒史人员;
6.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填写《道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道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招录政治审查表》(附件2),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有驾驶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件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4月16日(公告期间同步接受报名,节假日和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40---16:30。
报名地点:道县应急管理局政工室 (道州北路1060号道县应急管理局三楼) ,咨询电话:5222015。
联系人:宋伟清13607468271
石伦瑜15507466876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时,道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2.复审:报名结束后,道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四)考核
1.体能测试:①俯卧撑;②10米×4往返跑;③1500米跑。(附件3《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
2.面试:由道县应急管理局、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问答,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急救援知识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安排至医院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职业标准执行),即常规体检加乙肝两对半。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将毒品毛发检测纳入体检范围,呈阳性的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道县应急管理局、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等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因岗定薪),之后聘用人员与道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签订上岗协议,同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试用期为1个月(其中,退伍军人可免试用期)。期间将组织专门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正式聘用。
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后性质和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道县应急管理局劳动合同制人员,属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全部安排到道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考核。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动态)管理,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
(二)被派遣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认真负责,表现良好,派遣合同到期后经县应急管理局研究同意后可以续聘。
(三)被派遣人员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服从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县应急管理局有权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薪酬和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工资为2200元。
(三)参加应急救援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助。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无不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考核、测试、面试等各个环节,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招考政策由道县应急管理局、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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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相关附件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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