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新宁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统一派遣至新宁县公安局所属各单位从事辅警工作。
岗位:监察辅警1名(限男性);一村一辅警24名:男性20名,女性4名;
相关职位由用工单位公安局统一安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系新宁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调解纠纷能力。
3.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出生)。
4.文化程度:具有大专毕业(含)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含)以上文化。)
5.身高: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已享受财政拨款的;
(5)、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3日8:00至2019年2月25日17:00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邵阳市诚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宁县分公司:金石镇立新街31号(北门市场后面)。
联系人:龙警官:18873976661
仇经理:15573977612
3.报名资料:应聘者应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等。
4、报名方式:仅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二)、体能测试: 内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1、 达标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2、参加方式: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入场,按照招聘小组的组织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成绩达标者,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1、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文化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办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辅警工作性质的要求,不能有心脏病、高血压、传染病,视力裸视不能低于 3.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者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信访政策等。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办公室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接处警、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和内务管理、日常勤务等方面基本常识。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辅警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七)、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务用工派遣制。新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邵阳市诚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宁县分公司 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辅警的工资待遇约4万元/年(其中监察辅警的工资待遇约5万元/年):包含月工资、4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服装及其它费用。具体保险缴纳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公告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次招考工作全权委托邵阳市诚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宁县分公司负责。
咨询电话:
龙警官:18873976661
仇经理:15573977612
新宁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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