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县外选调一批洞口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
一、选调人数:100人。
二、选调条件
1.工作前具有洞口户籍或与洞口户籍人员有夫妻关系和子女关系的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在编在岗教师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4.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服从安排。所有从外县调入教师均不安排进城区学校任教,一般安排到不高于与原任教学校同层次有余编的农村学校任教,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获得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奖励的可优先安排到有余编的乡镇中心学校或中心小学任教。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选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任职以来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在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添加朋友”-点击“公众号”-输入“洞口教育科技网”或“dkjykjw”-关注后进入公众号查看“教师招聘专栏”)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本人提交有关资料。符合选调条件的对象须将《洞口县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下载并打印)、个人调动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洞口县教科局政工股。
提交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共同确定拟调初步人选。
(四)报请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 考核: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三部门对初选人员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在编在职公办教师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办理选调手续:考核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凡从县外调入人员,在我县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
咨询电话:0739-7234212,13973575851(洞口县教科局政工股)
洞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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