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派遣劳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绥宁国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人员,从事绥宁县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税(费)服务工作。为顺利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4、限绥宁户籍女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1月1日—2000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5、懂财务,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招聘名额及待遇
本次招聘8名劳务人员,月工资2000元。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自理。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和业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绥宁国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喜地财富中心9楼903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需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如有工作经历的,请附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一份。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39-7608138
联系人电话:18173931861
(二)考试及公示
采取计算机上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按百分制进行计分,按上机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总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上机考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前八名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后,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方式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绥宁国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绥宁国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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