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对校(院)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现公告如下:
一、拟选调干部人数、分配部门及职位条件
选调计划 |
拟调处室 |
拟调人数 |
职 位 条 件 |
不对岗 职位选调 6人 |
行政后勤管理部门 |
6 |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甘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担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30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
对岗 职位选调 4人 |
人事处 |
1 |
符合上述5条,熟悉社会保障政策及实务。 |
研究室 |
2 |
符合上述5条,热爱并擅长公文写作,具有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经历2年以上。 |
财务处 |
1 |
符合上述5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相关工作2 年以上。 |
二、选调程序
1.报名。2012年4月19日至5月10日报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填写好的《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doc》以及2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办公大楼人事处505房报名。对岗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对岗职位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人:符平 贺治方
联系电话:0731—82780030
2.资格审查。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根据报考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由校(院)统一组织笔试。
不对岗职位选调人员笔试。考公共科目和公文写作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公文写作主要考公文写作基础、公文写作及公文办理等方面的知识及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按公共科目和公文写作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对岗职位选调人员笔试。考公共科目、公文写作和专业知识三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对岗职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按照公共科目、公文写作各占30%和专业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红网、湖南省委党校校园网上公示。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
6.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7.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公示。将考察情况报校(院)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9.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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