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女士是2018年12月1日在乘飞机过境温哥华的时候被加拿大警方逮捕的,加方是按照美国的要求和加美引渡协议实施逮捕的,她目前已经获得保释,将于3月6日出庭,加方法庭将对是否允许美国引渡她进行听证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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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女士的律师团已经对加拿大政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即联邦警察)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就对她进行逮捕、搜查和审讯,这些做法都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请就此事谈谈你的观点?】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3月3日发出一份声明,称已于3月1日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说,诉讼指控孟女士被严重侵犯宪法权利,并就“加拿大政府官员多次未能遵守法治而造成的公职失职和非法监禁”要求赔偿。
孟晚舟方面表示,她本人2018年12月1日在温哥华机场被不适当地囚禁,搜查和审讯。有关部门在告知她被捕之前已将她拘留,同时对她进行搜查以及审问。
孟晚舟的律师在诉讼中称,加拿大当局不是立即逮捕她,而是在海关常规检查的幌子下,对孟晚舟进行审讯,并利用这个机会强迫她提供证据及信息。
对于孟晚舟的控告,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皇家骑警和联邦政府尚未作出反应。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上周五(1日)表示,在详细检视案件证据之后,认为符合引渡法案的要求,同时有足够证据令引渡法官作出裁决,所以发出“授权进行书”,正式启动引渡孟晚舟往美国的聆讯。
3月2日,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就加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中方对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简单的司法案件,而是对一家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政治迫害。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这一点。加方尽管标榜“法治原则”、“司法独立”,但并不能掩盖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错误。
从事件所呈现出的明显的政治干预情况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则、司法独立,加方就应该按照加引渡法的有关条款,拒绝美方引渡请求,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终审理结果将是对加方是否坚持司法独立的试金石。我们将拭目以待。
同一天,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也就加拿大方面执意推进针对中国公民孟晚舟的所谓引渡司法程序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中方对加方执意推进对孟晚舟女士的所谓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已提出严正交涉。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明确的、坚定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是对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我们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请求,敦促加方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让她平安回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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