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县决定招聘医卫类毕业生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17、2018届医卫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2、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全日制本科生要求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职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职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职数表》,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可填报医学影像学岗位,医学影像学专业学制要求为五年制。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充实到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外人才储备,享受长沙县同单位同类在岗医务人员待遇。县级医院招聘人员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者,考核合格后列入差额事业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者,考核合格后纳入差额事业编制编制到单位不到人;纳入编制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
毕业后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合同到期,不再续聘。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体检→录用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9:00—2018年1月9日15:00;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或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5日9:00—1月9日17:00;
6、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月12日10:00—1月13日8:00,免笔试岗位考生也须打印准考证;
7、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可将此岗位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
8、考生报名后由县卫计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1月13日10:00—11: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县级医院内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岗位免笔试。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注意: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卫计局政工人事科提交书面说明)。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面谈方式进行。
2、免笔试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面试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 1月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后,由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在考点当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经毕业院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经审核盖章的大学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种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地点以面试当天通知为准。
(五)人员确定
1、总成绩合成
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分配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
(七)录用及管理
拟录用对象经卫计局分配后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入编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享受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相关政策待遇,入编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1日前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县卫计局报到,2018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录用。拟录用后放弃的考生,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除医学检验岗位外,其他岗位的录用对象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
(一)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咨询
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31-84012368(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4011089 (仅限上班时间)
(三)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点击下载>>>
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职数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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