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5名特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特勤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本公告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七)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含)以后出生。
2、性别:男。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学历。
4、身高:170CM以上。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符合特勤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9日17:00。本次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7:00。
报名网站: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报考人员登陆进入报名系统,填写《长沙高新区2017年招聘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9:00—12:00, 14:00—17:00)
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三楼会议室(长沙高新区谷苑路260号)。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长沙高新区2017年招聘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核定报考人员身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审查均合格后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时间:体能测试定于2017年12月23日进行,具体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参加体能测试时,需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达标的标准为≤4′25″。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不参加体能测试以及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凡在体能测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四)面试
时间:定于2017年12月26日
地点: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
时间:定于2018年1月3日——1月12日。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长沙高新区综治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当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特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经费按照长沙市公安局辅警7.2万元/人/年的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
五、监督与实施
1、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和高新区综治局、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监督电话:(0731)88995075
技术咨询:(0731)88992888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长沙高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局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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