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3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1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调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选调范围为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全国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或事业编干部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所需专业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在新提拔的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面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信息公布网站:选调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等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shrss.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选调单位、选调职位、选调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7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资格初审、资格面审、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周二)9:00—12月7日(周四)16:30。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2月5日(周二)9:00—12月8日(周五)16:30。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在资格面审时使用。
3、资格面审。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或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制的提供加盖组织人事公章部门的入编手续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文秘职位的还需提供本人现实表现资料(包括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等)参加面审。面审时间:2017年12月12日(周二)9:00—12:00,13:00—17:00,面审地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18楼会议室。
4、打印准考证
面审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0日(周三)9:00—12月22日(周五)16:3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面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七、笔试
1、面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分类组考:①报考文秘职位的,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笔试内容为写作,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如出现进入第二轮笔试名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考试的情况,按第一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第二轮笔试内容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满分100分,第二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秘职位笔试成绩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占60%,第二轮笔试成绩占40%合成。②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2018年1月8日(周一),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月9日(周二)9:00—12:00,13:00—16:30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808办公室(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月12日(周五)9:00—12:00,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考核
1、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报考文秘职位的,凡参加第二轮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考核。报考其他职位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考核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需另进行试教考核。
3、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信息公布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考核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职位选调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信息公布网站上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十一、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职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907939,0731-84907937。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42098。
3、监督电话:0731-84907966,0731-84907975。
附件:
1、2017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
2017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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