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管协管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及社会青年(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4、女性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7月28日-1981年7月28日),男性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7月28日-1971年7月28日)。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
6、具有新邵县户口。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新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新邵县城管局办公室,咨询电话:3602323。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报名者所在辖区计生办、派出所出具)、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红底彩照4张。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5日上午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新邵县城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考试
考试由新邵县城管局牵头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8月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退伍军人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时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法计划生育政策。
7、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在新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8、录用:对考核合格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满为止。如在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可从相应职位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9、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新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相关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被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参照公安辅警发放,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三项社会保险的缴纳和协管服装、培训等费用。
原标题:2016年新邵县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新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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