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规定精神,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基层法院遴选11名优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审判业务职位6个,综合文秘职位1个,宣传信息职位1个,调研专干职位1个,司法统计职位1个,特警职位1个,共计11个职位。
二、遴选条件及具体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政法专项编制和公务员身份的本市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上审判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审判业务职位须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Α证或Β证),有2年以上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并被任命为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
5、综合文秘、宣传信息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并具有文稿写作经验。
6、调研专干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并具有文稿写作经验。
7、司法统计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从事基层法院工作经历,且有司法统计工作经历。
8、特警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从事基层警察工作经历(男,30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为流动调配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 日— 8月2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地点岳阳市求索西路332号,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政治部602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法官、警察等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等;
②经报名人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③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彩色(红底)免冠1寸照片4张;
④由本单位出具的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⑤可提供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业务标兵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则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对遴选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六、考试
1、笔试。按实际报考情况确定,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时事知识以及与选调职位相关的业务工作实务。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录用数最高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笔试(60%)+面试(4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考核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弃权遴选的情形,按从高到低分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拟定遴选人员名单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有署名举报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公示结果不影响调任的,报组织、编制部门办理调任手续。
十、其他事项
1、被遴选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职,原职级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不予保留。
2、本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遴选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事项。
3、咨询电话: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0—8840623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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