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邵阳市新邵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补充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促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就业,根据卫生系统工作需要,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邵人社发[2013]123号),经研究,新邵县卫生系统决定面向硕士研究生和2014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2、2013、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2014年毕业的普教类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被选择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要求;
3、学习成绩优秀;
4、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工作技能和相应证书资格(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
5、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1、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其中人民医院18名,疾控中心2名。
2、具备报考职位的相应专业及要求(见招聘计划与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新邵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毕业证(2014年毕业生执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费于2014年5月8 日—2014年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新邵县考试中心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监督人:彭旭成 , 联系电话:0739-3661299
(三)考试、测试 :
(1)专业理论考试内容:考相应职位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70%。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采取笔答的方式)。
(3)考试综合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4)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每门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5)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在体检结束后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考察不合格者,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核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试、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附表:2014年新邵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同下表)
2014年新邵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聘用单位 |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职 位 要 求 |
专 业 |
学历 |
人
民
医
院 |
药师 |
1 |
药学类 |
普教类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 |
临床医生 |
10 |
临床医学类 |
中医医生 |
1 |
中医学类 |
五官科医生 |
1 |
五官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 |
针灸推拿医生 |
1 |
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 |
检验师 |
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临床检验方向) |
普教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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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师 |
1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放射医学 |
骨科医生 |
1 |
中医骨伤 |
疾控
中心 |
预防医生 |
1 |
预防医学类 |
检验师 |
1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临床检验方向) |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邵 县 卫 生 局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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