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一经正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具体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考试方式(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湖南卫生人才网 http://www.hnyyws.com/。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点-4月18日下午17点。
3、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多填报无效。报考人员要在网上如实填写长沙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需上传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电子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1、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时间定于2014年4月18日至19日。
2、缴费:采取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9点至22日下午17点,未按时缴费或未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3、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后,考生需于4月25日-4月26日登陆湖南卫生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见附表。时间初定4月26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笔试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如某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考人员比例低于1:3的,则采取划取合格分数线的方法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5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部分研究生岗位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布。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3、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生总成绩。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扎实、全面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调剂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当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因无人报考、放弃或考核成绩无人达60分以上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空缺岗位进行网上公布。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未被录取且考核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个岗位的调剂。根据申请人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按空缺岗位计划数与申请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重新参加被调剂单位的考核。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将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录取、签订合同
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批复下达后不再进行递补和调剂。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咨询联系电话:
长沙市卫生局人事处:0731-88666421
监督电话:
长沙市卫生局监察室:0731-8866642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技术咨询电话:
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31-84822247
报名、信息公布、公示网站:
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
长沙卫生信息网:http://www.csswsj.gov.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sldbz.gov.cn/
附件:2014年度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长沙市卫生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