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精神,现将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见《常德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采取全市集中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地点:湘西北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市柳叶大道189号),时间:2013年5月22日-24日,每日 8:00-17:30。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2、需要基层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有关单位、部门、实体、组织能证明报考人员已工作和从业的证件、证明(由法人代表签章)等。
3、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应届毕业生没有就业推荐表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
4、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父母户口簿及本人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6、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须提供由乡镇(街道)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推荐表》和在村(社区)工作的任免职文件(原件)。
7、乡镇(街道)站(办、所)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编制部门、所在乡镇(街道)或派驻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2013年从乡镇(街道)站(办、所)事业编制人员中招录公务员推荐表》、所在乡镇(街道)或派驻单位提供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原件)以及县市区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等材料。
四、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复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但是,有身高等要求的特警等职位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
五、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复审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写出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申请。
七、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所缺面试对象空额,在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同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