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考官的选任
1、选任考官的标准
面试是由考官来测评考生的素质,考官是选才者,其自身素质水平的高低,对面试的成败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选择合格的面试考官是面试组织准备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面试考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面试考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一心为公、公正无私应摆在首位。如果几个面试考官出于私心私利,就会使面试流于形式甚至发生扭曲。考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对考生奉献一片爱心。有了爱心,考官就会想方设法稳定他们的情绪,使之自然进入面试情景。
(2)考官应该精通公务员的通用知识,并精通或懂得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具有不低于中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当的任职资格)和特殊要求,比如,善于发现经验欠缺或不足、一时失衡或失态但却有巨大潜能的考生。
(3)考官应该熟悉测评项目或要素、测评标准、试题类型,掌握面试方法的技能和技巧。在主观性题目的测评方面,怎样克服先入为主,怎样防止以偏概全,怎样识别璞玉,怎样由表及里,这些都取决于考官是否成熟、水平如何。
(4)考官必须有敏捷而周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既表现在祥和、明晰和恰到好处的启发用语方面,也表现在迅速而公正的测评方面。考官要长时间全神贯注地听取和分析考生几乎是一次性的转瞬即逝的陈述,在体能和意志方面,应有坚持到底的精力、耐力和毅力。
(5)从考官小组或面试评委会整体而言,还要顾及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知识结构以及性格结构,使评委们在面试中互补互助,相得益彰。
2、选任面试考官应遵循的原则
选任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除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面试考官小组组成的合理性原则。
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在年龄上,最好老中青结合;在专业上,应吸收有业务实践、业务理论研究且面试技法方面经验较丰富的权威人士。省级以上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一般由负责考录工作的代表、用人单位的主管领导、业务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市、县级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组织、人事、用人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等组成。
(2)考生机会均等原则。
在公务员录用面试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保证公平性和公正性。公平性体现在对考生用“一把尺子”衡量,机会均等;公正性体现在考官评分要客观、公正,克服主观随意性,杜绝主观臆断的发生。
(3)亲属回避原则。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可知,凡与考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面试时应予回避。例如:面试考官或组织者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关系、儿女姻亲关系等,都应回避。
(4)监督原则。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公务员录用面试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监督,是顺利完成面试工作的保证。包括组织监督、新闻监督和考生监督等形式。组织监督是在面试中,请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参加;新闻舆论监督是借助新闻舆论适当了解和报道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情况;考生监督是指其他考生是最好的监督者,因其亲身经历了面试的全过程,对面试的组织程序、考官水平及试题等情况有申诉控告权,主考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制(如举报、意见箱等),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作出适当处理。
四、面试考官的职责
1、面试考官的职责
(1)面试考官应根据面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参与面试进程的一切有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考场、考生候考室、考试有关材料的准备和具体安排)。
(2)考官应根据事先的计划和设计好的试题,系统地向考生提出问题或要求,认真听取考生的解答和论述,认真观察他们的一切表现,在必要时及时追问或要求他们重新完成合乎要求的操作。
(3)考官即时评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中能否落实,全在于测评效果有无准确性。因此给出反映考生实际情况的成绩是考官的最重要任务。
总之,面试考官的职责就在于公正、确切地测定考生的有关素质,并提出关于其能力、素质状况、发展潜力和对职位适应性的实事求是的意见。
2、考评小组或考评委员会的职责
面试考评委员会或考评小组通常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5人、7人或9人组成,其中通常包括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熟悉该职位工作的业务骨干和有关专家、县级或县级以上人事录用部门的负责人等。
考评委员会由主考官主持工作,有时另设副主考官1人,协助主考官进行工作。主考官组织全体考官或评委参与面试计划的制订,并对其实施负全责。
考评委员会在试前准备时可进行适当分工,专家或行家主要负责拟定试题和答案,其他人负责准备各种物质条件和安排考生的有关事宜。面试进行时,考官们对即时提问或补充提问也应进行适当分工,例如,由主考官或副主考官系统提问,其余人补充提问和追问,有时,可以根据主要试题进行提问的分工。如果事先不进行适当分工,有的考生可能同时有几个考官追问,有的考生则无人追问,或者有的主要试题有人提问,有的试题无人提问。这就影响面试计划的实施。
面试成绩的评定按测评要素,通常采取“体操评分法”,即当场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要素分数平均值,按权重合成总分,并当场公布。但有时因感到即时测评有些困难,也可于试后认真进行分数统计后再公布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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