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依照国家统计局授权管理湖南各市州、县市区国家调查队。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国调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各方面表现较优秀的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
本次湖南国调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8名,其职位分别是:
1.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 1名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法规处主任科员以下 1名
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信息化和宣传处主任科员以下 1名
4.国家统计局湘潭调查队调查科副主任科员以下 1名
5.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调查科科员 1名
6.国家统计局永州调查队调查科科员 1名
7.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调查科副主任科员以下 1名
8.国家统计局怀化调查队调查科副主任科员以下 1名
9.国家统计局娄底调查队办公室科员 1名
10.国家统计局张家界调查队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以下 2名
11.国家统计局醴陵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2.国家统计局攸县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3.国家统计局祁东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2名
14.国家统计局邵阳县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5.国家统计局资兴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6.国家统计局道县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7.国家统计局宁远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8.国家统计局汉寿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19.国家统计局汨罗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20.国家统计局溆浦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21.国家统计局会同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22.国家统计局芷江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2名
23.国家统计局新化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24.国家统计局保靖调查队办公室科员 1名
25.国家统计局龙山调查队调查股科员 1名
各单位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湖南国调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应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
(四)县级国调队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市级国调队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总队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五)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参加此次选调人员一经选调录用,需自愿在湖南国调系统工作五年以上,并签署基本服务年限承诺书。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湖南国调信息网、湖南省公务员局网、湖南领导人才网、红网发布《2012年湖南国调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0日8:00至7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登陆湖南国调信息网http://www.hndc.gov.cn。报名登记表要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
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籍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证明;所在单位性质、层级及本人现任级别情况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于笔试时将单位盖章的纸介质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负责报到的总队工作人员处。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和要求,总队人事教育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在湖南国调信息网公布名单。
(四)笔试。
申报市州、县市区国调队选调职位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按选调职位报名人数1:3以上的比例开考,采取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总队3个职位采用面试方式。
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开考比例,考生可重新选报选调职位。
考试范围:公务员基本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7月29日9:00-11:30
地点:长沙市金赋大酒店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天内在湖南国调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市州、县市区国调队选调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考总队职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均作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湖南国调信息网公布。
面试时间:8月4-5日
(六)考察与体检
市州、县市区国调队职位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和面试相加的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队3个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体检和考察对象不合格时,可以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湖南国调信息网公示5天。
(八)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工作人员调动的要求及程序,经总队党组研究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实施
2012湖南国调系统工作人员选调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总队纪检监察室监督实施。
联系人:王大山、谢志超
联系电话:0731-85184677
电子信箱:wds_zd@hn.stats.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5楼
邮政编码:410015
附件1:2012年湖南国调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1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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