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弥补我院警力不足,缓解办案工作压力,院党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数
招聘总人数为6人,其中办公室文员1人,书记员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办公室文员报考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限女性(未婚)。
3.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5.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活泼。
7.能熟练进行电脑操作,快速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表格制作和编辑。
(二)书记员报考条件(前四项须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法学类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
3.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能熟练进行电脑操作,快速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表格制作和编辑。
5.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
三、基本待遇
1.月薪1200元并购买《劳动法》规定应购的保险。
2.年终根据工作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
3.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休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7月1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
1.湘潭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 夏新华(0731-58293914 13873204037)
陈双喜(0731-58293895 13327320820)
2.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人: 邓雯霞(0739-6827850 15197919333)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同时填写《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考官由院党组成员及人事、纪检部门人员组成。
3.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4.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文字录入速度、办公软件操作。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人选的,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优先。
体检工作由院政工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院政工部门进行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方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而出现职位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对聘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劳动法》和本院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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