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法检两院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2年湖南法检两院考试笔试相关事项: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为5月13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检察业务(含侦查业务)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并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湖南省4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具体名单见附件3)法院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业务(含侦查)职位的,免考专业知识,其专业知识成绩按报考该职位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该科最高分数计算。
报考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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