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外商调一批洞口县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
一、商调人数:100人。
二、商调条件
1.工作前具有洞口县户籍或与洞口县户籍人员有夫妻关系和子女关系的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不含见习期教师)。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服从安排。所有从外县调入教师均不安排进城区(含街道)学校任教,一般安排到不高于与原任教学校同层次有余编的农村学校任教,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获得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奖励的可优先安排到有余编的乡镇中心学校或中心小学任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商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任职以来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发布商调公告。商调公告在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添加朋友”-点击“公众号”-输入“洞口教育网”或“dk-jyw”-关注后进入公众号查看“教师招聘专栏”)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本人提交有关资料。符合商调条件的对象须将《2021年洞口县商调县外洞口籍教师报名表》(在“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并打印)、个人调动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洞口县教育局政工股。
提交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共同确定拟调初步人选。
(四)报请县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 体检: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复检。商调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三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 考核: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三部门对体检合格初选人员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在编在职公办教师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七)办理商调手续:考核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凡从本县外调入人员,在我县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
咨询电话:0739-7234212,13975976651(洞口县教育局政工股)
中共洞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 口 县 教 育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