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家乡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6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20名。依据招聘计划与报名情况,出现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没有足额的情况时,男女性之间的招考计划可以相互调剂。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与公文写作能力。
3.具有古丈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须在本县,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日。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古丈县委组织部组织组(古丈县委大院四楼)。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小2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古丈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笔试前三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一科,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写作能力测试40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在古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县及以上医院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拟聘用对象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研究确定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安排到各镇所辖行政村,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职责
围绕“提升民生服务、倡导文明新风、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有效治理、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务乡村振兴。
七、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参照村(社区)干部管理。聘期为5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二)经济待遇。工资每人2000元/月(含养老保险),按照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年终绩效奖(人均年绩效奖6000元),兼职人社协理员职责的增加600元/月。
(三)政治待遇。依法享有病假、产假、婚假等,每年从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列出一定数量岗位进行招聘。
八、本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4723448(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监督电话:0743-47251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古丈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古丈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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