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强省的要求及《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80名,秉着公平竞争,择优选聘,规范操作的原则,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考岗位和方法
(一)招考岗位:
中学教师40名、小学教师13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考方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考。
(2)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则该招考岗位按比例核减。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双清区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附件2)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21日在双清区政府网(www.shuangq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8:00—7月24日24: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haoyang.pzhl.net/index.php,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报名。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http://shaoyang.pzhl.net/index.php)。
4、报名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⑤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⑥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考者可自行在双清区政府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填好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高校毕业生(即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试用期内(即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
(4)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可视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允许其报名参加教师招聘,但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认定。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双清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上传,见附件5)。
(6)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其中一个岗位。
(7)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本学科专科层次相关知识及小学相应科目教材内容和教学法,中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本学科本科层次相关知识及中学相应科目教材内容和教学法,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师专科层次相关知识及幼儿园科目教材内容和教学法。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5、面试人员比例的确定
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设定高校毕业生最低录取指标的岗位先在高校毕业生考生中按最低录取指标的1:2确定面试人员,再在余下的所有考生中按分数高低确定余下的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6、面试前进行入围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入围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试人员确定办法进行替补。
7、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课程内容,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具体内容。
8、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所需器材、设备自备),其中微型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1、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设定高校毕业生最低录取指标的岗位先在高校毕业生考生中按最低录取指标1:1确定人选,再在余下的所有考生中按成绩的高低确定余下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
2、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
2、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八)心理测试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有问题的,经专业心理辅导合格后再上岗录用。
(九)聘任
1、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已被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含试用期),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不少于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双清区政府门户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六、本公告由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39-5261826 (双清区人社局)
0739-5085531 (双清区教育局)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9-5266538、17680788842
附件1:双清区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附件2:双清区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附件3:双清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清区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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