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事务中心)是长沙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所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长沙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发〔2016〕95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具体职位见《2020年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1日。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不另行通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在2020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6:30期间登录长沙人才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职位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6日9:00到4月11日12:00,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0年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中“诚信承诺”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
(二)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各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低于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分为100分,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10天后在长沙人才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对象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笔试成绩开放查询5天后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审查合格者即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长沙人才网上发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根据职位要求,市医保局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市医保局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由市医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市医保局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1、职位及政策咨询
0731-82116199(市医保局人事处)
2、报名技术咨询
0731-82939480 82939491(长沙人才网)
3、监督电话
0731-82116177(市医保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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