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湖南省军区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管理,负责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以及国防动员干部、大学生军训骨干等人才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拟采取择优选调方式,选拔3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湖南省军区动员局监督指导下,由省人武学校负责实施。学校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选调工作。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全额事业编制身份或有公务员(参公)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除外。
(四)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在现职位或现岗位工作满1年;
(五)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下,或担任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其他相当职务层级的人员;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24日<含>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发布公告
选调方案经审定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3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省人民武装学校办公楼309室(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
3.报名应提交资料: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名表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等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或其他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人事科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截止日后3天内,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并将《准考证》发放其个人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和体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地点均设在省人民武装学校,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分数=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30%+试讲分数40%,体能设合格线,不合格者即为淘汰,成绩不计入总分数。如总分数相同,则以试讲分数排名。
2.笔试:按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3:1比例经省人社厅批准将适当调减选调计划或延期报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人民武装有关业务知识、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习近平强军思想和十九大报告中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关内容。满分为100分。由省人社厅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由省人社厅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4.试讲: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内容为队列指挥、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四会”教学等科目,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军事理论水平、军事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由学校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评:试讲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和3000米跑。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中专武干部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由学校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1:1。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医院作出是否体检合格的结论。
若出现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考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军区动员局共同领导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对选调对象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 0731-8490014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教育处:0731-84900013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纪检监察室: 0731-84613997
咨询电话: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组织人事科:0731-84611929联系人:林老师、喻老师
本方案由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0年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表》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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