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拟向全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审计事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专业要求
选调财务审计人员4名,专业要求为财政、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专业;选调投资审计人员2名,专业要求为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学等专业,专业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审定是否合格。
招聘信息在城步县政府门户网站、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
二、选调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县机关及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性格稳重,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或规定服务年限未满的。
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县审计局会议室
联 系 人:刘艳红
电 话:17397396601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等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相片3张,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取消本次选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4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县审计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刘艳红 电话:17397396601
(二)考试
本次人员选调工作在县审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邵阳市考试院组织考试,县审计局具体实施,驻审计局和人社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比例开考。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100分制(保留2位小数点),按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分数相同则以职称、相关工作时间、年龄依序从高至低确定排名)。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公示。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9:00-10:30
考试科目:
财务审计员 会计及审计业务基本知识
投资审计员 投资审计业务基本知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审计局组织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须在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 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考试、考察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本次选调对象。对反映问题查实后影响选调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五)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特成立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阳恩平;副组长:吴昌辉、陈国雄、杨其剑、尹华哲 ;成员:戴新谦、杨文清、伍振连;办公室主任:伍振连;工作人员:刘艳红,办公室设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县审计局具体负责实施。整个选调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采纳。对工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各环节信息请关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
咨询电话:17397396601(刘)
举报电话:0739-7361702
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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