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优化服务,减证便民的原则,将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证管理系统”或省级一网通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要提交纸质材料,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有一年社保凭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邵东市行政区域内。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是本县的,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我县确认点申请。
三、申请步骤
我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4月15日- 4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非师范生请从统考入口进入,师范人请从非统考入口进入,请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修改使用,申报期间,不要更换电话号码(申报流程见附件1)。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户籍或居住地选择我确认点,并到我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现场认定(第三阶段)。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5月20日- 5月27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739-2722074),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应在5月27日之前到我局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5月29日-5月31日):
1、现场确认地点:邵东教育局新办公区337办公室(邵东衡水中学创新学校,腾讯、百度、高德导航均可到达)
2、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必须至本人户籍或居住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
3、申请人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模板见附件2)。
(2)本人大一寸近期免冠照4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3)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4)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限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于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5)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www.chsi.com.cn)。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邵东县人民医院,按体检表上的要求,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模板见附3)。
(8)《个人承诺书》(与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是同一张表,见附件2)。
(9)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0)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后由邵东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评审委员会认定。
(四)专家审查、颁发证书阶段(6月30日-7月15日)
1、邵东县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认定结果明确后,我们将会在微信群里通知各认定对象前来领取证件,原则上不邮寄、不代领。
邵东县育局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