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中央组织部、人力社保部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53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局、市公务员局决定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35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一、招录对象
全市2015年选聘、在村3年服务期满、现仍在岗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2014年选聘、因故延长1年服务期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人任职村所在区县的相应的职位(具体招录指标见附件1)。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2018年9月24日上午9:00-2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请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办事大厅”栏目下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选择“重庆市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类型进入报名系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相片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照片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审核未通过,请在9月27日17:00前及时修改。照片审核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在2018年9月27日18:00结束。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经网上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9月28日下午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网上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0月15日上午9:00-19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总分20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2)。笔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名次、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于11月8日上午9:00后在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招考专题—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下的“招考公告”和“重要通知”栏查询。
2.面试。面试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11月17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区县招录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不足1:1.5,则上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且不削减指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即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录指标)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体检由各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确定具体时间并组织实施体检,在11月19-23日期间进行。报考人员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所有成绩均相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研究解决方案。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同时,还要再次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条件。
(五)公示。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通过张榜并同步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专题下的“拟录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招录区县、招录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录用人员工作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待报考人员在村服务期满后,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区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报市公务员局办理公务员审批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考人员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各区县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录用人员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
本次考试各环节不进行递补。报考人员不得放弃各环节相应资格,若放弃的不得参加定向招聘事业人员考试,也不得延期参加2019年定向招录考试。
四、相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本次招录工作。要加强对招考政策的宣传,“点对点”通知每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及时报考。要加强教育引导,促使大学生村官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参加招考的关系,做到“两不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引起大的波动,确保基层和谐稳定。同时,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对有关报考人员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 重庆市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情况一览表
2. 重庆市面向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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