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节点为2018年8月31日。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
(四)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解聘记录。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未被判处刑罚。
二、用工方式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与本支队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协警员工作。
三、工资待遇
按照市人社局批复的工资待遇实施,购“五险一金”,包食宿。
四、合同期限
聘用者原则上与本支队签订3年劳动合同,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按相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8月30日8:00至9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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