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6名,其中局机关4名,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名(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1名,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中级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中级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雇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shrss.gov.cn。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8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中级雇员招聘计划表》)
说明:1、35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正在办理职称证的,可凭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先行报考,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6、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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