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创建成“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学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聘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新建公办学校,由县教育科技局直管,校址位于新宁县崀山大道至洞新高速互通连接线南侧,校园占地面积98亩,办学规模为66个教学班共3300名学生(含寄宿生1800人),其中,初中45个教学班学生2250人,小学21个教学班学生1050人。
二、公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三、公开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职位为: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
选聘信息发布地址:新宁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 www.xinning.gov.cn)
四、公开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湖南省内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教育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创新精神。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六)2013年1月1日前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含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前对应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职称;
(七)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身体条件。
(九)任职经历:
外县籍人员:须具备省级或市级示范性学校校长3年(含)以上的任职经历。
本县籍人员:须具备以下任一种任职条件:
1.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或副校长;或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2015年1月1日以前任职)。
2.职业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校长或党组织负责人;或副校长2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任职)。
3.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且任职2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任职)。
4.县教科局股室(站)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考核等级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选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3.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23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新宁县公开选聘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报名登记表》。
(3)近期同底1寸正面彩照2张。
(4)非新宁县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在省级或市级示范性学校任职的文件、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所在县卫计部门提供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5)报名比例须达到1:5方能开展竞聘。如未达到竞聘比例,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长人选。
(二)竞聘
竞聘分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成绩各占5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竞聘演讲:演讲内容须反映应聘者的自我认知、策略规划能力,演讲题目由应聘者自拟,演讲稿须于面试前一天交新宁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选聘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答辩:竞聘演讲完后即进入答辩环节。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答辩内容为教育管理和履行校长职责所需知识。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体检
1.成绩合成:总成绩=选聘演讲成绩+选聘答辩成绩。
2.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可以递补。
(四)资格复审、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如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则按照“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是外县籍的办理调入手续)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一年),由教育科技局颁发聘书。
2.如出现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情况而出现职位空缺,可以递补。
六、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公开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报名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次公开选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450(县人社局)0739-4822950(县教科局)
七、其他事项
1.思源学校校长聘任后的待遇按现行政策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待遇。
2.本公告由新宁县人社局、教科局负责解释。
3.考务咨询电话:0739-4822450(县人社局)、0739-4822950(县教育局)
原标题:新宁县公开选聘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公告
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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