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巡防队员、3名城管协警。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适应24小时三班倒的工作。
(三)巡防队员:男性,年龄18-40周岁(1978年3月26日以后、2000年3月26日以前出生),身高168CM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散打、跆拳道、武术或相关体育专业特长的,凭专业证书可不受学历、身高限制,高新区常住户口居民、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或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城管协警:男性,年龄18-35周岁(1983年3月26日以后、2000年3月26日以前出生),身高170CM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行政处罚的; 曾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吸食毒品人员或曾经吸食过毒品的;其他不适合上述工作岗位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315办公室(长
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役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招聘部门根据报名者填报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体能测试(1000米跑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能签定劳动派遣合同。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巡防队员、城管协警工资福利待遇等经费依据《长沙市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制定的巡防队员、协警薪酬福利指导标准》5.2万元/人/年的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工作期间单位包食宿。
联系人:陈慧,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原标题: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度招聘巡防队员、协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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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城管协警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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