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104个,计划招聘203名。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双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双牌县政府网等官方网站查阅。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和《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对照表》、《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对照表》、《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县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5、本县编制内在职工作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交费—打印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3、报名地点:双牌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及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考务费200元/人,数码摄像费20元/人。
(2)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由考生填报手机号码收发的短信内容视同考生本人真实意愿及送达回执。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招考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3)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
(一)卫生类: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护理职位(考试内容为护理三基);临床职位(内科医师职位、外科医师职位、妇产科医师职位、五官科医师和麻醉师职位、防疫专干职位)(考试内容为西医临床三基);中医职位(考试内容为中医临床三基);影像职位:(B超医师职位、放射医师职位)(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和医学影像学方面的知识);药学职位(考试内容为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的知识);检验职位、检验士职位(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和临床检验方面的知识)。
(二)县人民医院网络信息员职位、办公室职员职位、设备维修职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的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实行百分制。
(4)笔试时间《公共知识》为120分钟,其他为90分钟。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4)面试(技能测试)方式和内容:1、卫生类为卫生专业技能测试2、其它事业单位职位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技能测试)为百分制,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或60分。
3、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双牌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编委领导审批后,编制部门开出进人通知单,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类人事考试,否则按辞退除名处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三)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双牌县人事考试院:0746—7723662;
2、监督电话,双牌县人事考试纪检组:0746—7729816。
附件下载>>>
《双牌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双牌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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