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扶贫督查岗位5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乡镇工作或专职从事扶贫工作满6个月以上。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1827室)
3.咨询电话:0745-2712996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下载《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6)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扶贫工作经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3个月,由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遴选对象的原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经本次公开遴选转任到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1720
原标题: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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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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