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我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整个招聘工作按单位制定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复审和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县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Category_1493/Index.aspx)。
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为隶属于新宁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城市公共客运行政执法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2、招聘范围:湖南省。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现任国家公职人员;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交通运输局4楼人事科技教育股,联系人:张萍萍,联系电话:0739--4812661。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带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须提供该毕业证书,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
③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④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规则,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含诚信报考参考和最低服务期(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承诺。
(3)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
(4)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应一个职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
4、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科技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缺一不可。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应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该科目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同一招聘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公式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笔试考试的办法再进行一次考试,以本次考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复审和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须递交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便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复审考核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12661(县交通运输局)
0739-4812661(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12661(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
1、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条件表
2、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承诺书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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