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安化县对人才需求的状况以及目前报名人员集中反馈的情况,经安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安化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条款进行补充说明:
原公告中第三条第五款中“引进人才实施灵活开放的编制政策,可选择编制外和编制内使用”,补充一项“选择编制外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领域两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具体认定,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论为准。”
以上信息,如有疑问,请致电0737-7224131 0737-7822911
安化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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