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根据工作需要,特委托邵阳市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保障国税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服务能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所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女身高1.55米以上,男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35岁;
(五)懂财务,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国税局人教科(县国税局办公大楼四楼410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如有工作经历的,请附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一份。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4、联系人:周青梅张丽容 杨慧波
电话:2632236
报名受理工作由招聘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程序。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
(三)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作息时间。
薪酬=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合计2200元/月。每3年增加200元/月。另购买五险(单位部分)。
纳税服务科人员可根据工作实绩和表现,通过考核评比争取零投诉奖最高1200元/年(按上、下半年分两次发放)、年终考核奖最高1000元/年(全年一次性发放)。
具体薪酬发放以县国税局对临聘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