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教育科技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45名(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67名、职业高中教师15名、村小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和计划: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职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招聘范围: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本县公办教师和特岗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发布,并在县委、县政府大院门口、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公告栏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县教育科技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将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
③教师(幼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或幼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复审和考核时提交幼师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将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报考县职校语文、数学教师职位和普通中小学、村小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附件3)。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职校语文、数学教师职位和普通中小学、村小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提供符合等级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详见附件1、附件3)。
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⑥报考村小教师职位者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在所报考村小服务10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2)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3)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
(4)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一个招聘职位代码),多报或重复报考无效。高中、初中和中心小学相同学段、相同学科的招聘职位实行合并招聘(使用同一职位代码,具体合并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例如:职校语文、数学职位分别与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职位合并为高中语文教师职位、高中数学教师职位)。考生填报招聘职位时只需写明学段、学科和职位代码(例如:报考新宁一中、新宁二中、新宁县职业技术学校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时,报名表上招聘职位栏填“高中语文教师”;招聘职位代码栏填“A1”)。
报考合并为同一招聘职位(同一招聘职位代码)的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有自动放弃选岗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专业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是否开考,报邵阳市人社局审核决定,并在原发布公告范围内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均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参试,缺一不可。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招聘职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同一招聘职位(同一招聘职位代码)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教)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试教)。如招聘职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试教)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如有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开始24小时前书面申请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职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面试总时量为60分钟,其中备课45分钟,试教15分钟。面试(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招聘职位(同一招聘职位代码)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第一学历从高到低排名。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和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或弃权者,则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合并为同一招聘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有自动放弃选岗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委县政府门口、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公告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县人社局下发的录取文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到县一中的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配到其它学校。
聘用后,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村小教师10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聘用为职校专业课教师的,应尽快考取相应层级的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相应层级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政策,不得评聘职称。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报名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950(县教科局)
0739-4836089(县教科局纪检监察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950(县教科局)
附件1.新宁县招聘普通高中(初中、中心小学)教师的职位、计划数和职位要求表;
附件2.新宁县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职位、计划数和职位要求表;
附件3.新宁县招聘村小教师的职位、计划数和职位要求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新宁县监察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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