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研和设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矿产开发等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
2014年9月,经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审核,确定为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格条件
我院拟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4名,土地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2名,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名。
资格条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5岁以内。
其中: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1.职位一:中文、土地管理等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接待公关能力,熟练办公软件设备操作,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2.职位二: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一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办公软件设备操作,女性、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测绘类等相关专业,形象气质佳,女性、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工程专业,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女性、有房产测绘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土地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
资源与环境、城市建设与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等专业,从事过国土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工作或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MAPGIS、ARCGIS、AUTOCAD等绘图软件及工程造价预算软件。
(五)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人员:
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有数据处理、入库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376298577@qq.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唐正国 18074681602。
(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一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市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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