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
集中统一组织,每年遴选1到2次
《办法》明确,公开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计划。公务员遴选一般实行集中统一组织,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公开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般每年组织1至2次。因工作特殊需要,公开遴选机关可以单独组织公开遴选工作。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程序为: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与任职。
“以前遴选以各单位自行组织为主,比较零散,很难及时掌握遴选信息,容易错过很多好机会。”李婷认为,新规以集中统一组织为主,既保证了公平,又保证了统一的遴选信息来源,更加方便各地基层公务员抓住机会参加遴选,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职位及平台。
报名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均有要求
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哪些条件?《办法》明确,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名参加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州)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年龄、学历、基层工作经历都要拼一拼,还要看这么多考核内容。”李婷觉得公开遴选对公务员的素质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限制
尚在试用期、未达服务年限不得参加
“是不是所有公务员都可以参加遴选?”针对李婷等基层公务员的疑问,《办法》规定了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5种情形。
这5种情形分别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办法》,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开遴选机关不得设置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同时,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遴选职位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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