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苏仙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经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苏仙区委、苏仙区人民政府决定,郴州市苏仙区2015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全区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一。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报考岗位应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填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郴州市内在编教职工和2015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 ;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8月16日9∶00-12∶00,15∶00-18∶0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在苏仙区教育局三楼中会议室(王仙岭生态公园对面,乘13路、22路、27路、33路、36路、58路到王仙岭生态公园站下车,联系电话:0735-2473513)。报名时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15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二)1份(苏仙区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sxq/和苏仙教育信息网http://sxqedu.com/,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带3张近期同底彩色1寸照片。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还需出具现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领取准考证。2015年8月19日,凭有效身份证到苏仙区教育局418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统一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苏仙区教育信息网:http://sxqedu.com/)。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四)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选岗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sxq/、教育信息网http: //sxqedu.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选岗和聘用。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计划,由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3、最低服务年限3年。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需进行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教育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31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附表1:《郴州市苏仙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表》
附表2:《2015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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