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为以下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已在长沙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选调生职位,法院系统职位,检察院系统职位,面向劳动模范和优秀一线工人职位。
二、集合时间与地点
请体检对象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6月23日(星期二)早上7:30前,到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一路92号)南门前坪国旗下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男生每人310元,女生每人350元),届时由医院直接统一收取,有加检、复查需要的,费用另行收取。
2、请着轻便服装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个小时。
3、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4、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5、体检后请继续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731-88667269
长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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