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中心)、48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管、文、理、经五大学科门类,以工学为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事业发展规划,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2、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3、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程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17日。
2.报名地点: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扫描件(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rsc@hnie.edu.cn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程学院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⒉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人员参加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6个月,无工作经历者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58683613(戴老师 李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688908(学院纪检监察处)
原标题:2015年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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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15年第一轮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工程学院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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