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市委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文秘人员,特此公告。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岗位条件
1.职位一(4名):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2.职位二(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毕业,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14年4 月 7日至13 日)。选调方案审定后,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告。
2.报名(2014年 4月14日8:00至20日17:00)。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委机关大院1栋1409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795)。县市区报名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资格审查(2014年 4月21 日至25 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 4月 30日8:00—17: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待定)。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开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
职位一:测试文字综合能力;职位二:测试法律知识运用、公文处理能力。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待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6.考察(时间待定)。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7.体检(时间待定)。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
8.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试用人员建议名单,报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
9.公示。试用人员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试用。试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安排到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办根据试用表现情况提出调入人员建议名单,报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办理调动手续。
11.监督。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指导。
三、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
1.《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需资料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有关消息请登陆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衡阳市委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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