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边停车收费方案12月18日正式公布,引发舆论轩然大波。核心的一点,就是收费标准“惊人”。全天路边停车,其收费竟高达285元!
停车难在我国诸多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较为普遍,如何解决一直众说纷纭。尽管多个地方已经开始实行提高停车费的做法,但一直饱受争议。
提高收费解决停车难的理由,无外乎“很多城市这样做”。持此见者多会举出几个外国城市来,以佐证理由何其充分。殊不知,简单效法外国城市治理,无视国情差异,很可能是邯郸学步,造成“水土不服”。
首先要厘清的问题就是,造成“停车难”的症结何在?按表象来看就是:某地收费不高,车来得多,出现停车难,于是就得出是收费低造成了停车难,要解决就得提高收费。笔者以为,这一逻辑值得怀疑,停车难的根本原因是供需矛盾。
以北京为例,全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而固定停车位只有276万个,如此巨大的缺口,停车能不难吗?这是一;中心城区是人口居住和工作的集中区,这无疑又加剧了停车难,这是二;因为历史原因和规划设计等原因,中心城区的停车位“车”与“位”的矛盾没有解决,用提高收费的办法来解决停车难,恐怕难以奏效。在强大的“刚需”面前,在公交出行仍有梗阻、换乘仍较不便的现实面前,在公共交通不能便利抵达或是尽管公交便利但出行人不宜坐公交前往(如医院)等困难面前,提高收费只会增加市民的出行成本。
提高停车收费,对所有车主都不是利好。按照市民出行的随机性考察,任何一个地方提高停车收费,其实都是给所有车主增加出行成本。比如北京,有2000余万人口,如按一家三口计算,500万辆机动车涵盖到1500万人。如果考虑到流动人口因素,大体可以说,机动车已经涵盖到每个家庭。提高停车收费,则让每个家庭直接受损的概率更高。
提高停车收费,还增加社会不公。本来,所有车主都按政府要求交纳相关税费,具有公平使用道路及停车位的权利。提高停车收费之后,不堪高昂停车费的车主将被迫变更选择,从而剥夺了他们在车辆使用上的平等权利,不得不比其他车主承担换乘带来的额外成本——诸如放弃开车去打车的更多经济成本、换乘公交的时间成本等。
解决停车难,还是要相信市民的自管能力。在原来的停车收费标准下,停车位完全可以考虑“先到先得(停)”。政府提供更多更为实用的实时停车服务信息,市民自己判断目的地的停车难易,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实现自我调节。而不是用提高收费去推高出行成本,损害广大家庭的共同利益。
用提高收费来解决停车难,背后的潜在思维就是:谁给得起钱谁就停。这是“价高者得”的实质,也是一种“财富决定论”,反映的正是一些人所信奉的“赢者通吃”的社会规则。
在城镇化大潮之下,或有更多地方也将出现停车难,以及其他“城市病”。用提高收费来解决停车难所反映出来的动不动就靠提高收费来解决“城市病”问题的思维,尤其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