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是无根的浮萍;一个没有追忆的国家,是悬空的楼阁。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是伟大的先人们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有形或无形的瑰丽国宝--丰富的文化遗产。它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它是中华民族的符号,它也是中华民族的神,它更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它是我们屹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的强大根基。
经济飞速发展,面貌日新月异。然而,我们是否已经意识到,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的巨大文化财富,或许正在我们手中悄无声息地流失。西式婚礼代替了中式婚典,祖传的国宝漂洋过海流落他乡,粗制滥造的仿古街扭曲了真实的古城,机械化生产使得一些民间传统工艺几近难以为继的境地……岁月失语,惟石能言。保护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到了危急时刻。
不可否认,物欲横流的现实淡漠了人们的精神世界与灵魂信仰,中华民族的精神及其载体文化遗产正在遭受着外来文化的冲击,人们的道德、灵魂、文化世界备受摧残。我们的某些官员在文化理解上的误区,盲目追求政绩、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指标,不遗余力“申遗”成功,之后却浮于表面,忽略了申遗后的保护、继承与发展,甚至于人民群众也开始遗弃文化遗产。凡此种种,都加速了我国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没落与衰亡。
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石壁长城、故宫等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财富。长城、故宫是古老文明留下的躯壳,虽然失去了实用性,本身是死的,但是他们所体现的精神与价值却是活的,是真正的传统文化的精髓,集中体现了古老东方文化的独特与神秘,是中华民族的标志与符号。新世纪的我们,在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同时,更需要一种坚韧勇敢的姿态与清醒有为的头脑,去认知、保护和发展宝贵的民间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不仅有助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有助于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文化软实力,有效推进文化强国的建设,从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工作是主导,应唱重头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需要有完善细致、科学合理的保护体制与规划建设。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财政和人力投入,为保护奠定物质基础。同时要积极引导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惟名、不惟利,只惟实。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行之有效。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全民参与是关键,应“群龙共舞”。虽然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负有主要责任,但是不能唱“独角戏”,应该提倡“群龙共舞”,要全民参与。因为文化的创造者是人民,人民也应当是文化的享用者。只有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与推广,才能做好该工作,才能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
值得我们欣喜的是,上海老城厢的“豫园中国节”,历史文化名镇枫泾镇的“枫泾寻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先行一步而且是成功的一步,值得各地借鉴学习。相信通过我们全民的共同努力,中华民族文化瑰宝一定能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期盼着有一天,也能栖居在类似“菊儿胡同”的民居里,晒晒太阳,倾听晴天下驯鸽的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