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说,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这一表态立即让观众们亮瞎了眼睛,跌碎了眼镜。
劳务派遣工人与正式工在待遇上存在着显著的不公平,而不公平的主要所在就是正式工拥有丰厚的福利和充分的社会保障。劳务派遣工在这方面则寡淡得多,只能苦哈哈地拿着工资过活。人社部今年8月开始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称,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原以为这两者之间的鸿沟能够就此弭平——至少在政策层面上能够做到,但是现在看来,是有些人想多了。
如果福利和社保都不能等同,那么这阉割版的同工同酬能“同”到什么程度,实在让人怀疑。稍微动一下脑筋就能规避。你说要同工同酬是吧,那好,只要正式工和劳务工干的活有点差别,薪酬上的差别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比如我让正式的环卫工人负责洒水,派遣的环卫工负责扫地,正式工拿4000,劳务工拿1000,你也挑不出刺来,更不用说正式工有时候干的是管理劳务工这么高端上档次的活了,工不同,酬自异。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曾希望这一同工同酬权利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例如有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的“利润”。
闻此更令人惊诧。我想人社部当时提出正式工、劳务工同工同酬的出发点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但这样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举动竟然会遭致反对已经不可思议,而反对居然成功了更让人悲从中来。不知道“其他部门”是哪些部门?因何反对?部分央企的名头能否亮一亮?你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有没有想过这利润的很大一部分是靠掠夺派遣工的廉价劳务得来?人社部听到了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声,于是自觉阉割了同工同酬的下半身,可是你为什么不去听听劳务工们的心声呢,难道他们也强烈反对?
改革必然会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反对,这是肯定的。可是如果没有人为那些最需要改革来改变待遇、改善处境的群体代言,那么就只能听到一片聒噪的维护既得利益的反对声,以至于他们的声音低哑、微弱,他们也就只好沉默,可沉默,难道是一件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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